原標題: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或作個別下調
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今天表示,近年來低齡未成年人實施嚴重犯罪的案件時有發生,引發社會關注??傮w上對犯罪的未成年人,仍應堅持實行教育、感化、挽救的方針,堅持教育為主、懲罰為輔的原則。對低齡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簡單地“一關了之”,也不能“一放了之”。經會同有關方面反復研究,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草案二次審議稿擬“兩條腿走路”,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,經特別程序,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;另一方面,統籌考慮刑法修改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關問題,在完善專門矯治教育方面做好銜接。(侯艷)